招标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RPA智能审批工具软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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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年RPA智能审批工具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XB2023011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866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拟采购RPA智能审批工具软件—Uibot机器人流程自动化软件2个设计器、20个运行器的永久授权。

预算金额:46.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采购,采取简易询价采购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经审核登记备案后,通过电子传递方式免费获取建议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采购。

登记备案需提交文件资料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打印(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

登记备案提交文件资料方式:于2023年6月19日18:00前通过快递方式提交到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办公区主楼307室,超时提交的文件资料无效。供应商在快递显示签收后超过一个工作日没有收到审核通知的,请及时联系我局采购联系人进行咨询。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办公区主楼307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8:00

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27日,磋商结果将于网上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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