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 吉林和龙市法院通过RPA,提升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刑事审判等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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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并“支持办案人员非审判性事务负担”
 
 
和龙市人民法院针对当前基层法院事务性工作繁重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设“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多场景应用,运用“AI+RPA”数字化劳动力模式代替人工进行非核心系统操作,实现基层法院的“减负增效”。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又名数字化劳动力,是一种在电脑上运行的软件机器人,他通过模拟、增强人类与计算机的交互过程,代替人工进行电脑上枯燥、烦琐、重复、批量化操作,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操作精准度,减少人工操作强度并释放出人力。  

 
场景一:审判管理  

 
审判管理部门在月初、月末、季度节点都有大量的数据汇总、数据分析等非审判事务性工作,其中大量的表格下载及简易逻辑梳理所涉及操作重复性强,具有较好的可替代性。如需每日通报全院、各庭室、各员额法官办案情况,数据下载、数据整理、表格制作、数据校对等工作需每日占用数据统计员2小时工作时长。  

 
基于对统计报表每日通报的工作需求,和龙市法院以直接业务需求人员为核心组成需求反馈小组,细化报表工作流程和数据处理逻辑,以单次键鼠操作为业务步骤反馈给定制开发人员,确保业务梳理清晰、连续、完整,最终实现统计员仅需点击开始即可实现一个统计表格的自动化生产。每日数据通报到庭到人,使全体法官及时掌握适用情况,督促加快办案速度,真正做到一键启动、全年无休、精准统计。  

 
“RPA”应用于每日数据通报以来,和龙法院结案率95.13%,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简易程序适用率96.88%,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16.9天,同比缩短12天。  

 
场景二:司法公开  

 
和龙市法院年均送达量达3000余次,文书笔录公开1000余次,偶遇不成功情况还需要重复点击,耗费大量人力。“RPA”应用司法公开,操作员仅需在特定时间节点将需要公开案件列表导入,机器人即可自动登录账号,提取案号,并将相应文书进行电子送达,并精准公开,对不成功案件进行反复3次送达,并在台账上自动标记,全程留痕。让审判团队从复杂的键鼠操作中抽身,减少司法公开领域的机械化操作负担,充分保障了司法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覆盖度。  

 
场景三:智慧执行  

 
执行办案节点较多,在执行集约化模式下,出现大量系统操作类的重复性工作,集约办理人员需切换操作系统登陆,需逐案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  

 
如查询财产时需分别进行“最高查询”和“人行查询”,执行员仅需在关键节点进行一键操作发起,“RPA”将根据“分案表”的案件所属法官匹配账户信息实现自动登录,所有勾选操作由“RPA”自动完成,且每个案件查询后均会进行记录,如遇查询异常将会进行标记,人工勾选操作为0,无人值守自动按既定流程完成相关工作,完美的释放了人力和时间。  

 
场景四:刑事审判  

 
刑事案件结案时需发送执行信息,向社区矫正模块上传《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文书,法官需逐案上传发送。引入“RPA”后,法官仅需将制作好的文书放在指定文件夹,机器人即可根据案号自行检索上传发送,充分释放人力,使法官能够专注于更有价值的智力型工作。  

 
和龙市法院将不断深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探索“RPA”为立案、审判、执行、管理等各场景提供自动化、智能化赋。将持续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紧跟智慧法院建设新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深度融合,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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